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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5日星期六

常年期第九主日 (3月6日)

讓我們在主日禮儀中,留心聆聽天主聖言。

申命紀 11:18,26-28,32

讀經開始的句子 (參照6:8,說出同樣命令),後來被耶穌引用,講論經師和法利塞人如何應用經匣( 23:5)。至於耶穌是不是直接引用申命紀時代的文字,我們不得而知。

首句子鋪排了往後2628節,那裡說到祝福和咀咒的選擇— 傳統上,祝福與咀咒總與遵守盟約或被懲罰有關。

猶太人的道德教育,也是從初期的「兩極」思想發展而來。早期教會的訓導,也同樣開始。

耶穌山中聖訓,也延續了這個思想,特別是今天福音中的比喻— 分別建在沙上及石磐石上的房屋。

聖詠31

聖詠31首是個人感恩詩歌;作者在聖殿中讚美上主,感謝天主從疾病、困難中讓他得到釋放。今天選段混合了幾節詩句,同樣讚頌上主為保障、救援。

從基督徒的角度看,這聖詠是罪人向上主的感恩讚頌,因為上主的恩寵使人成義。如果用另外方式去解讀,就會太過感傷及瑣碎了。

這裡說明,讀經一的咀咒,就是不持守法律書,因而被法律而咀咒 (迦拉達書3:10)。在這之下,所有人都因基督、及祂的救贖工程而獲救。(看讀經二)

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 3:21-25,28

「現在」一字,代表了羅馬人書及救恩史中的一個重要轉捩點。保祿在羅馬人書1:18-3:20中重申,「所有人」,不論猶太人、希臘人、神聖的、不神聖的人都「犯了罪」。

但是,現在,情況卻大大改變,因為天主透過基督,將世界的局面扭轉。
首先,保祿像在羅馬人書1:17所說,福音的定義,是啟示了天主所施行的正義;然後他從早前的講論中 (就是: 在天主前,所有人、不論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有罪。) ,編成自己的結論。

然後,保祿引用一些句子,許多人認為是「保祿以前」已有的式樣,他加以修飾,加重關於信德的觀點,以反對因法律而成義的理論。

以下一句是其式樣,或者說,是包括在讀經內的段落,而括號之內是保祿加的修飾:藉著耶穌基督內的救贖,天主使祂的血成為贖罪的犧牲 (是藉信德)。讀經最後一段,是保祿的總結,他說出自己所理解的福音:「我們認為:人的成義,是藉信德,而不在於遵行法律。」。「保祿以前」的片段主要關於基督本身的行動;而保祿自己則較著重我們的信德。

要明白這段讀經,先要學習當中的一些關鍵字:「成義」在這裡並不是像瑪竇福音或雅各伯書所指的道德標準,而是天主的救恩,如第二依撒意亞先知所說的(例如:依51:5)。法律與先知(即是舊約的律令),為將來的救贖作預備,因為舊約是一部未圓滿的書,它的預像、先知,都等待圓滿之時。因此,「天主透過基督,進行救贖的工程」,並不是什麼新奇的事,而是去明白舊約聖經的重要鑰匙。

「除了法律」及「藉著信德」是並行的。義人仰仗法律,就是透過遵行誡命,尋求天主垂顧,而羅馬人書1-3:20更說到,遵守法律,是超乎了罪惡、墮落的人性所能夠做到的。反之,唯有透過天主「白白施予的恩寵 (24),才讓我們有可能做到。

「成義」,貼切地呈現了一個古老的英文字「rightwised」,意思是皈依、與天主在一起。事實上,不論是有意或無意,這目標是世界上所有宗教所追尋的。

「救贖」,在保祿以前已經有,屬於舊約字眼,先用於天主將以色列子民從埃及的勞役中解救出來。然後,這詞語象徵著盼望未日的釋放 (達尼爾先知書 4:30 「七年之後,我的釋放就會來臨) 在早期教會,「救贖」特別指基督以自己的死亡、復活,祂將人類從罪惡、死忘中解救出來。

「贖罪祭」一詞 (希臘文「hilasterion」,贖罪祭的、「sacrifice of atonement
贖罪的祭獻),是新約聖經其中最具爭議性的字眼之一。這字眼有三個解釋:(1) 傳統的解釋,就是「和解」(propitiation) 的意思。人類是主角,天主是對象,前提在於,人類必需要作出行動,以平息天主的義怒。人類不能夠自己做好這件事,於是天主就親自行動,透過基督,讓人類跟自己和解。

(2) 現代的看法—贖罪 (expiation)
這裡,天主是主詞,而對象則是「罪惡」。天主,在基督內,著手清理人類的罪惡。

最後,(3),約櫃上的贖罪蓋(mercy seat),即是天主赦免罪過的地方。第一個解釋,以所用的希臘文(hilasterion)為支持;第二個是據舊約動詞,而希臘文取其「hila」字根。第三個解釋,在語言學上是不可能的。

贖罪

也許,我們該選取「贖罪」 (expiation) 一詞,這沒有推翻「和解」的意思。毫無疑問 (因為保祿說天主派遣了基督去做),祂心中想著的該是「贖罪」而不是「和解」。雖然,我們不應該忽視,「贖罪」正正是「和解」的結果:那些有可能引起天主義怒的罪過被補贖了 (天主意願的),也因此,義怒被消除(C. K. Barrett)。「血」是血肉的一部份,也是基督進行的祭獻一部份。大概,在當保祿引用這之前的歌詠時,內容是與聖體聖事有關連的 (就是基督徒的逾越節?)


瑪竇福音 7:21-27

在瑪竇的山中聖訓尾段,列出一連串耶穌說過的教訓,那些教訓是要針對瑪竇身處的時代,教會出現了一些行奇蹟異事的「先知、奇人」,造成擾亂。在末日,我們不是因著行奇蹟、醫病去被審判;而是因著我們有沒有遵守耶穌訓導的新誡命。

我們從歷史了解到,當時,瑪竇要與兩方面抗戰— 第一,是保守派的法利塞猶太人,在耶路撒冷淪陷之後,他們團結起來。另外,是一些神恩派的熱衷人士。

瑪竇反對兩個派別,有著不同原因。他提出基督徒的信仰,不否認透過基督的救贖  (他對基督論及先知的滿全,都很感興趣),他強調,當基督的工程完成以後,效果將會被展現— 不是神恩上的奇能、或是猶太教的仔細規條— 而是在充滿愛、與慈悲的工作上。

因此,基督徒,就像那些聰明人,將把自己的房屋,建在磐石上,就是:「聽了這些話,而實行的」。

以這個方式呈現基督信仰,跟我們從保祿所聽見的相當不同,也許更接近雅各伯書,不過兩者同樣重要,可以在不同時候被理解。

歷史、文化背景

任何曾經演說的人都知道,好好預備演講的開始、結尾是最重要的。瑪竇記敘的山中聖訓,耶穌以真福八端為開始— 他精心地選用了近乎詩一般的排比句,去說出作為耶穌門徒,應作什麼行為,以獲得尊敬。

結尾的數段十分發人深省,他勸告聽眾要好好作決定,如何去回應祂的訓言。也許有些人,在聆聽的中途已經放棄了。有些人可能覺得沒甚特別、也有些人覺得太過革新耶穌親口說出聆聽了祂的話,無動於衷、或是積極實行,各自會有什麼後果。

「保護」制度
在中東文化,稱一個人為「主」,是代表你將這個人視為自己的保護人。保護人會將他 (自由選擇的)「屬下」視為親家人,特別優待他。

人人都想成為「屬下」、受保護每人甚至各有打算,想有哪些人保護自己。但永遠是由保護人,去選擇保護哪些人,而不是相反。

那些幸運地被一些幸運的保護人挑選到的「屬下」,會得到許多好處,而他們也自願達成任何被命令的事、更有責任四處吹噓保護人的名聲。

瑪竇所記載的耶穌,告誡那些聽了祂說話的群眾,單單視耶穌為「保護人」、視祂為天主之間的「中間人」,也是不足夠。

在當時文化的背景下,一個「屬下」絕對要滿足保護人作出的要求、事事討他歡心、尊崇他。

耶穌作為中間人,祂清楚地指出天主— 最大的「保護人」,祂對「屬下」有什麼期望。現在,祂勸告他們要好好地行動,否則後果將會很悲慘。

「現存」與「履行」
如果我們想要明白瑪竇選材時的安排,為什麼他要將耶穌急切的訓言放在山中聖訓最後段落,我們要去了解地中海的文化、行為。
大致上說,這地方的文化是「理想」多於「現實」、「說」多於「做」。最理想是,你要說話上孝順父母,就算那些是謊言。「是的,父親,我會去你的葡萄園工作。」,但事實上,他沒有去做。

專家研究這個文化,發現他們太在乎「現存」,而不情願作出實際行動。這個字眼的意思是:順其自然的、不是計劃周詳的是隨心所欲,而不是果斷、有組織、計劃的行動。在「現存」的意式形態下生活的人,他們慣於自由自在地跟隨當下的節奏:當音樂響起,他們就跳舞;音樂停下,他們就停止等等。

美國人的行為大不相同。他們習慣於訂立目標、志向,然後勇往直前。就算是放假,人們大都會跟隨一個計劃、日程表、參與既定的旅行團他們熱衷地實行「去做」,反而很難以「現存」的方式去生活: 只是閒逛、自由地渡過假期… (當然,年青人通常都對文化的習慣作出反叛。)

耶穌,和祂的文化
在耶穌的傳教生活中,祂一直都在挑戰祂民族的人,抗拒因「即興」而行動的弊病。祂勸告人們要「履行」、多於「現存」。在這裡,耶穌就說,在名稱上尊崇天主為「主」是不足夠的,我們讓要履行祂的旨意。

當門徒聽到耶穌在山園祈禱中說:「父啊,願祢的旨意,而不是我的旨意,承行吧」(26:39, 42, 44),在當時真是一句令人意外的說話。而當門徒削下大師祭僕人的耳朵,盡力一試去救耶穌時,卻被祂所喝止。

耶穌最積極的行動就是坐以待斃! 耶穌所說的「願祢的旨意承行」,為一些「行動派」的現代信友,也許感覺難以接受— 畢竟,我們都習慣於計劃 (履行) 我們要作的成就、為「履歷表」增加榮譽。

相信,及履行
「信德」與「實際行動」永遠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其實兩者都有著益處。我們不可以以此作為藉口: 我們只是人,我們不可以自救,我們的工作,也不可以讓我們得解脫。

世界歷史重複又重複地告訴我們,無論多強大的民族、國家,都沒有可能做到。如保祿所說的:「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

唯有透過我們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天主令我們成義,因而,我們獲得不配獲得的禮物— 救恩。
但是,「信仰」,似乎不單止承認、接受天主;而有更深的意義。

梅瑟想要他人民將他的說話銘記於心和靈魂之中。「繫在你們的手上,當作標記;懸在你們的額上,當作徽號。」

他們必須遵守誡命,必須在真理中生活。

這就是耶穌勸告門徒的意思,不是只說:「主啊、主啊」就能得到天國。

我們不單要明白、接受天主的旨意,而必須要履行天主的旨意。

先知、奇蹟都不能讓我們保證得到救恩。我們不單些要聆聽、宣講天主聖言;而是要履行祂的說話,才是將房屋建在磐石上。

那,也怪不得這一節經文會讓人相信,我們以自己的行動令我們得救。白拉奇(齊)(Pelagian)異端,也許潛在我們每人骨子裡。

但與之相對,近乎魔幻地迷信於聖言、教條會將我們帶到奇怪的「寂靜主義」(quietism)

特別集中於正統信仰的思想,可以有兩方面。第一,要得救恩,我們一定要說正確的話。這些說話可以是:「對不起」、「我已被拯救」、「主啊,主啊」。第二,我們一定要堅持正確的信仰,以獲得救恩。這些是真理的中心、信理的中心、及我們接受了的教導。

但有正統的信仰還是不足夠的。如果我們沒有將信仰變成行動、具體的生活出來,聖言、教條只是虛空。因為,信仰不單只是「知道」或「宣揚」某些教導,而是,真真正正的相信一個人,我們願意讓祂轉化我們的生命。

我們的行為、祈禱、善工不一定令我們獲得救恩。不過,它們確是正確的信仰結果。「繫在你們的手上.懸在你們的額上」— 那樣,我們不單是聽到了福音,更生活了出來。

將信仰生活出來,就是將房居建築在磐石上— 那就是向我們啟示了天主是誰的— 耶穌基督。唯有將在真實的生命中把握天主的啟示,我們的信仰才會在生命的風暴、湍流中站穩。

這一單是「正統信仰」、更是「正統的實踐」。

問題
讀經一
1.      如果你可以,你會將天主的什麼說話,刻在你的前額? 哪一句聖言,會讓你想時時看見、時時想念、並銘刻於你的思想、心中?

2.      梅瑟說,他想將說話放在哪裡? 為什麼他想要我們將他的話「銘刻在心靈上、繫在手上、懸在額上」?

讀經二
1.      聖保祿說,天主的正義在哪裡彰顯了出來? 法律有沒有幫助你尋找天主的正義? 這是天主賜予的、還是你要爭取的?

2. 在這段讀經,保祿著我們不需太依賴律法與規條。在你的生命中,「遵行法律」是否引導著你的行動?

福音

1.      你將生命建基於什麼之上? 當困難(「雨淋,水沖,風吹」)來臨時,你怎麼樣? 你生命的磐石,可以是基督嗎?

2. 你有什麼選擇? 你可以自己選擇,將房屋建在磐石、還是沙上嗎? 你的決定,是不是想要遵行耶穌天上之父的旨意嗎?

祈禱
天主啊,請將祢的話語,寫在我們前額頭、銘刻於我們心中。讓祢的話成為我們心中、靈魂的瑰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