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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6日星期五

常年期第十六主日 (7月18日)

我們再次聚集在無花果樹下,一起聆聽天主聖言

創世紀 18:1-10

向亞巴郎宣告關於依撒格出生的喜訊 (讀經一)、跟聖保祿宗徒致哥羅森人書(讀經二),提到基督徒的感恩、或跟路加敍述瑪爾大及瑪利亞的事件(福音),似乎並沒有明顯的連繫。

也許,關於向亞巴郎啟示依撒格的誕生,跟一個隱藏了多個世代的奧秘,確實有著關連;它現在變得顯明了。

天主既在歷史中行動,而祂的舉動總是日新又新。除了行動,祂還會啟示箇中的意思。行動加上啟示,就是奧跡。

報喜的情節,揭示了天主在救恩史中的行動。在人類的救恩史中,關於重要人物的出生 (很多時都是在時期適當的時候,以「超自然」的方式成孕、誕生),都是由天使去報喜的。

依撒格的出生是「超自然」的,因為亞巴郎跟撒辣都已經過了生育的年紀。這些類似的「誕生故事」(例如, 三松、撒慕爾),為成了舊約中的先例,舖排了將耶穌基督的降生成人宣告給瑪竇福音中約瑟,及路加福音中的聖母領報。

同樣,耶穌基督的降生成人也是「超自然」的;換句話說,耶穌不單是人類歷史的「成果」,更是一個干預;事實上,更是天主在救恩史中,最後的未世論干預。

這個歷史性的意義啟示了給若瑟(「衪要把自己的民族,由他們的罪惡中拯救出來。」)及瑪利亞:「衪將是偉大的,並被稱為至高者的兒子」)

答唱詠 聖詠15

這首聖詠是其中一首「進城聖詠」,由朝聖者進入耶路撒冷時唱出。它形容一個怎樣的義人,會獲得天主接納,進入祂的聖所就是一個行為正直、做事公平、說誠實話的人。亞巴郎以他的正義而出名,這首聖詠洽當地回應了第一篇讀經。

聖保祿宗徒致哥羅森人書 1:24-28

聖保祿宗徒致哥羅森人書是其中一部具爭議的保祿書信(antilegomena),起碼有些偏激的評論家,會認為它是後保祿書信(deutero-Pauline)。就算這樣,現在這段讀經的內容也非常接近保祿會寫的書信,而且也明顯非常接近宗徒們親身傳授的思想。這裡闡釋的宗徒思想,完全吻合迦拉達人書、格林多人前、後書及羅馬人書。

苦難是作為宗徒的其中一個特點,宗徒們補充基督的苦難所欠缺的--- 這是一個大膽的構想,但時,卻絕不代表基督的苦難的救贖的力量,竟有任何不足的地方。

我們可從保祿的書信中找到線索,他寫到,他的苦難是顯示、證明、宣告基督的十字架。所「欠缺」的並不是救贖的力量,而是,在教會內直至今日,還沒有被足夠的宣示。

就像在沒有存疑的聖保祿書信,他的福音觀念常常都是「天主奧秘的」 (格林多人前書2:1);宣講一個全新的救贖行動,甚至前所未聽。對於保祿,這個奧秘是有細微差別的 (羅馬人書 11:25):這牽涉了將外邦人被納入末世的團體的特權。

我們的段落,跟沒有存疑的保祿的書信有點分別。在後者,保祿不是說教會單單是基督的身體;這以這個形象為一個隱喻、甚至明喻,說出教會的合一,縱然她的成員是這麼多元、不同。

而且,沒有存疑的保祿的書信,要不就是反對基督徒在現世可以達到「成熟」(希臘文teleioi, 意即「成全」),要不就是諷刺地用這個字眼。

哥羅森書及厄弗所書說,「成全」是一個目標,基督徒應該在現世的邁向成聖的旅程中,為這個目標而努力。

這個差異看似是微妙,但極為意味深長。

這個Antilegomena (希臘語,意思抗辯或爭執,逐字地講了話反對)預先假定一個之後的情況,教會是保持、生活在歷史之中,建立一個基督徒的文化。

路加福音 10:38-42

這個出名的場景,路加寫在「善心的撒瑪黎雅人比喻」之後 (見上主日福音);正是要為比喻作進一步解釋--- 耶穌回答法學士提問時,他回應:「你這樣做,必得生活。」,假如將耶穌的回答看作是「極端行動派」便錯了。行動主義必定要因天主的說話而被啟發、推動。我們也許認為,我們應該向瑪利亞學習一點、向瑪爾大學習一點--- 聆聽天主的話,同時亦在世俗上積極服務。但我們必需知道,天主從起初就召叫我們某些人做瑪利亞、有些人做瑪爾大﹗

歷史及文化背景

也許在這個故事裡,最讓人驚訝的文化原素是,耶穌竟然向女士作出教導﹗

首先,有人先作了不太恰當的行動在當時猶太人文化,極為重視男女之別,大家佔用的空間也分配得很清楚。依福音的敍述看來,瑪利亞坐著的地方,大概是屬於男人佔用的空間。(大概是飯廳,或是起居室)

第二,即使耶穌似乎打破了文化的局限,在教導瑪利亞;她似乎是被動的聆聽者,我們看不見任何記載,她之後成宣講傳福音的使者。

第三,以耶穌在這福音內跟瑪利亞的交流,及在若望福音十一章的記載,瑪爾大應該是妹妹。

在中東傳統文化的角度看,男人應該是率性的去應付挑戰、爭取機會、提出邀請(參閱路加福音 7:31-35)。而女人則應該達成既定的工作、目標、循規蹈矩完成有目的之活動。

路加福音中,當男人被醫治後,他們主動、率性地回應,跑出去宣揚天主的偉大。當耶穌醫治西滿伯多祿的岳母後,她立即起來,並立即去侍奉他們飲食。

耶穌稱瑪利亞「選擇了更好的一份」的,及溫和地提醒瑪爾大:「你為了許多事,操心忙碌」,也很配合耶穌一貫的作風一反固有傳統結構、位置。他常常常將當時文化,給男士或女士家型的「次要選擇」,提升為「更好的選擇」。(在這裡是指女士可以率性地選擇「更好的一份」)

至於男士,耶穌常常督促率性的他們,應該要重回規犯的原則裡去,並且要「履行天主的旨意」,「遵守天主的法律」等等。

依照路加福音所敍述的耶穌,當面對兩個選擇:用行動去擴展恆久不變的慈愛(瑪爾大),或是聆聽天主聖言(瑪利亞),後者是更合適的。

殷勤地侍奉天主

本週有兩個關於慷慨好客的故事。慷慨歡迎天主。

第一篇讀經說,亞巴郎在天正熱的時候,坐在帳幕門口。他舉目一望,見有三人站在對面,明顯地他們在探望住在這裡的人。這裡沒有說亞巴郎了解祂們是誰,但我們知道,是天主顯現給亞巴郎。

亞巴郎對天主的顯現有什麼反應?

他跑出去迎接,俯伏在地。哀求祂們稍作停留、休息、吃東西。在東方,殷勤好客是很重要的情操。

然後,亞巴郎趕快進入帳幕,又慌又趕地對撒辣說:「你快拿三斗細麵,和一和,做些餅。」,又親自選了一頭又嫩又肥的牛犢,交給僕人去趕快煮好,再去預備乳酪和牛奶,為客人們預備豐富的盛宴。

這真是特別的場面,特別的熱情、殷勤﹗

當客人在用膳時,撒辣在背後的帳幕門口竊聽。當那個人突然宣告這麼驚人的消息給亞巴郎他說明年撒辣將要有一個子撒辣甚覺荒誕、甚至忍不住竊笑,因為她的身體早已年老,近89歲了﹗哪有可能懷有嬰兒﹗

即使撒辣的無禮,大家都知道,一段時間之後,這個奇妙的預言的確應驗了。感謝天主,亞巴郎相信了這人的話,祂就是天主的臨在。

第二個故事,在福音裡,耶穌進了他的朋友,瑪利亞和瑪爾大的家,也受到熱情的招待。當他一坐下,瑪利亞就坐在祂的腳前,睜著雙眼,全心聽祂講話。瑪爾大忙得不可開交,為主預備晚餐。

這真是不公平﹗瑪爾大終於沉不住氣,跟耶穌說,請祂告訴瑪利亞不要只賴在一旁,該去幫忙工作。

耶穌的回答,實在令人意外:「瑪利亞選擇了更好的一份」這個回答是否對瑪利亞太不公平了?畢竟,屋裡總要有人負責預備晚餐,否則大家都要餓肚子了。也許瑪利亞也可以理真氣壯地回應:「那好,我們今晚不吃飯了,我們就坐在這裡望著你吧﹗」

事實上,瑪爾大的問題並不是在於被工作煩擾,而是她趕忙工作的同時,她忘記了耶穌。她並不是在歡迎耶穌,她將全副精神只放在晚餐上。耶穌甚至對她說,她為了許多東西操心勞碌,但卻不是她所需要的那一樣﹗

有什麼是那「其實需要的,唯有一件」的事呢?那是跟主耶穌的關係。真正的殷勤好客,是一份雙向的關係;主人跟受招待的客人都為對方開放自己,專心享受對方的臨在。的確,主人家需要努力安排很多東西、要工作,但在預備的同時,他不會忘記自己的客人。一個最理想的主人家,是可以安排一切之餘,也真的聆聽跟客人、跟客人交談。

這就是我們每天要達到的目標了。我們要在所有事情中尋找到天主;在我們身邊認識、或幫忙的所有人中,不論我們有多忙碌,我們都跟他們建立關係,因為天主就在這些人之中,在他們深處的靈魂之中。跟他們接觸、聆聽他們,為他們預備食物,但不要忘記他們。那樣做,你就是殷勤好客地侍奉天主﹗

亞巴郎做到了;瑪利亞也做到了。瑪爾大,像你和我一樣,忘記了,但她學了一課。讓我們也學習殷勤地款待天主吧﹗


反省問題

讀經一
1.   亞巴郎的殷勤好客意味了什麼?這段讀經有哪部份對你最有意義?為什麼?你認為天主在人類歷史中怎樣作出過干預?

2.   你認為亞巴郎招待三位客人的態度,是過於熱情嗎? 又有什麼因素影響你的慷慨程度?

讀經二
1.   「我可在我的肉身上,為基督的身體——教會,補充基督苦難所欠缺的」這裡指的「欠缺」是什麼? 當有人將自己的苦難與基督的苦難連結,並為了他人而受苦,他們是怎樣的?

2.   基督宗教的信仰,有沒有改變你對「與基督一同為他人受苦」的態度?如果你知道基督是真人,你的態度會怎樣?

福音
1.   你是瑪爾大、還是瑪利亞?還是,你兩位也有一點?瑪爾大是錯的、瑪利亞做得對嗎?她們兩位,哪個是牧民工作的模範、哪個是信友生活的基本?

2.   你也會責怪瑪利亞,沒有幫忙侍候耶穌的工作嗎?有可能既預備晚餐,又可以同時「坐在主的腳前,聽他講話」?怎樣可以兼顧教會的工作及默觀的祈禱生活?

祈禱

主耶穌,請幫助我專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件事情。幫助我去定立生活各樣事情的主次、時間;主,請讓我明白,我真正渴慕的,其實只有祢。亞孟。

2010年7月15日星期四

常年期第十五主日 (7月11日)

讓我們來聆聽這個主日的天主聖言:

申命紀 30:10-14

這篇讀經是梅瑟在《申命紀》最後演說的其中一部份。事實上,這更是一篇禮儀性的講道,催促以色列子民要重新遵守盟約,大概是在以民流放時期成形的。

內容說到,法律不應該只寫在石板上,而該銘刻於心中。預示了以民在流放之後,他們對於智慧思想的發展。

保祿也取了這段經文(14),應用在福音內,及因信德而來的正義。(羅馬人書十:5-8)

如陶德(C. H. Dodd)指出,保祿並不是要違反《申命紀》,或比《肋未紀》少於守法:申命紀的規誡,是將正義建基於天主的愛,我們也該因著祂對子民豐厚的恩寵而被激勵。[C. H. Dodd,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New York: Harper and Brothers, 1932) 165.]

因此,第一篇讀經正預備了我們繼續聆聽今個主日的福音— 關於愛的兩條誡命。

答唱詠 聖詠69

如許多其他聖詠相似,這首聖詠也是由一個人憂苦中的祈禱開始,然後以獲得救援的信心作結。這一類聖詠反映出耶穌基督死亡至復活的過程,及基督徒經驗罪惡至成義的經驗。聖詠第69首正好回應了申命紀三十章1014節,也在羅馬人書十章58節中闡釋了。

讀聖保祿宗徒致哥羅森人書 1:15-20

這一段書信是關於基督論的詩歌;第一部份依據後來猶太觀念中的的「智慧」去講論基督— 天主的肖像被賦予了人性,是創造及保守的媒介。第二部份進一步說到救贖的主題,以相似第一部份的結構寫成。

基督是預先存在的智慧,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祂是死而復活的一位,死者中的首生者;萬有藉祂而被創造;當祂被高舉,祂成了得勝者,以及成為祂的奧體—教會— 的頭。天主的智慧,在耶穌基督內成了血肉,降生成人,並在十字架上達到了高峰— 成為了修和與平安的泉源﹗

新約聖經邁進了極為大瞻的一步,確定基督就是先於萬有而存在的「智慧」。有什麼理據去支持這一步?是基於我們確信那位透過基督而啟示自己的天主,跟創造宇宙萬物的天主,是同一位﹗

「救贖」並不是天馬行空,而是當被創造的世界墮落於罪惡之中,救贖— 使其重回原本的面貌;對於基督徒的世界觀來說,這個思想是十分深邃的。

基督宗教就是對天主所創造的世界說一個初步的「是」,但也對魔鬼所控制的世界說初步的「不」。但我們對世界的答案,是一個終極的「是」,因為世界已經因著基督在十架上所流的血而和好了﹗

路加福音 10:25-37

關於愛的兩大誡命,在福音內有兩種呈現的方式。在馬爾谷及馬竇福音裡,耶穌是回應提問的時候,主動道出;在路加福音,則是透過法學士回答耶穌的反問而被引出。

誡命的內容其實並不是耶穌最先提出的,因為這段文字是從《申命紀》及《肋未紀》而來。甚至,我們不能完全肯定,這個版本是否耶穌最先提出,因為在《十二族長遺訓》(Testament of the Twelve Patriarchs) 裡也有記載。(雖然有些學者認為那是後來的基督徒添寫進去的)

以上一點還有待辯論,不過,在基督徒傳統,這兩大誡命是源自耶穌的,路加所記載的版本,是依據祂急切的訓導改編而成。

即使耶穌不是第一個提出「愛主、愛人」這誡律的人,祂也清楚明白這兩大誡命的融合,是非常獨有、並且徹底地嚴重。(G. Bornkamm) 如果我們不愛身邊的人,根本也不能表達我們愛主之情。

另一面說,當我們真切地愛其他人,這份愛也沒有可能不是源於天主的愛。否則,那只會是包裝得美輪美奐,潛藏著卻是自私的愛。

在路加極富戲劇性的記敘中,耶穌接受法學士的答案,引起了法學士繼續提問。其實,法學士只想識明自己是對的。他問耶穌:「誰是我的近人呢?」這個有趣的交流,引發了「善心的撒瑪黎雅人」比喻。
但其實這個比喻並沒有正接回答法學士的問題,甚至以一個反問作結:「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

就在這個反問中,比喻的主旨清晰呈現:「『愛近人如你自己』意思不是叫我們愛某一些人,不愛其他的人。反之,這句誡命的意思是:「主動成為別人的鄰人﹗不要沉溺於空泛的感性同情之中,看見別人有實際需要的時候,我們要作出實際的行動﹗」

「『鄰人』不是他人的身份,而是我怎麼讓人接近自己。我們根本不會有時間坐下來,細想『某某是不是我的近人呢』我們必定要付予實際行動和服從;必須去成為別人的『鄰人』。」(D. Bonhoeffer)

天主的愛人

如果我們細聽這個主日的讀經,我們會聽到,整個基督宗教、天主教的生命,被輕和地道出了。

第一篇讀經,梅瑟解釋天主的誡命是多麼簡單。在此我引用他的說話,因為它們實在很美麗:

「其實,我今天吩咐你的誡命,為你並不太難,也不是達不到的。這誡命不在天上,以致你能說:『誰能為我們上到天上,給我們取下來,使我們聽了,好能遵行呢?』也不在海外,以致你能說:『誰能為我們渡海,給我們取來,使我們聽了,好能遵行呢?』」

天主的誡命離我們很近,就在我們口裡、心裡我們只要實行出來。但,究竟天主的誡命是什麼呢?

在福音裡,一位法學士對這個問題非常感興趣,他甚至希望耶穌可以用一句說話去總結所有法律。由於答案「並不太難,也不是達不到」,耶穌就反問這位法學士他的想法。他以硬背作答:

「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

耶穌向他說:「你答得對。你這樣做,必得生活。」但法學士想要更具體的答案,於是他又問:「誰是我的近人呢?」

你的答案又會是什麼呢?這一點似乎是最後的關鍵。

在這裡,耶穌嘗試讓法學士(也讓我們?) 找到一個最簡單的答案,不用再鑽牛角尖。像之前一樣,耶穌又沒有直接回答,但這次,祂說了一個比喻,讓法學士仔細咀嚼。

一個人遭遇了強盜,被打得半死、劫去所有財物,還慘被丟在一旁。一個司祭(以色列的子孫)看見這個傷重的人在路旁,卻沒有理會。一個肋未人(以色列人)也一樣。然後,有個撒瑪黎雅人,理論上他是以色列人的敵人,但他沒有視而不見。他上前去,為傷者包紮,為他傷口注上油與酒,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帶到客店裡,小心照料他。第二天,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請你小心看護他!不論額外花費多少,等我回來時,必要還給你。」

說到這裡,法學士大概想得出眉目了。耶穌問他:「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法學士的回答直接不過:「是憐憫他的那人。」耶穌於是給他說:「你去,也照樣做吧!」

耶穌也為我們這樣做,祂一直跟我們一起探究,嘗試幫助我們尋找那「就在心中」,最簡單不過的答案。天主給予了我們一顆開放的心,去幫助有需要的人。我們只要打開心房,接受祂的愛,然後傳給其他天主所愛的人。

這其實並不太難,也不是達不到,讓我們現在就開始。做我們尋回天主造我們的目的! 這話離我們很近,就在我們心中﹗

反省問題

讀經一
1.      有時候,有系統的信仰,也發展了許多深奧複雜的法規,像梅瑟在這篇讀經中提到的。你認為這些法規是怎樣被啟發的?
2.      每個人在哪裡找到天主的誡命?耶穌說,誡命就是:愛主、愛人。你認為自己是守著法規,更甚於誡背後的意義嗎?

讀經二
1.      耶穌跟什麼人在一起?畢竟,祂就是基督,「在萬有之先就有;萬有的首生者」。常跟你一起的又是什麼人?你有嘗試將多一點時間給天主、給你所愛的人嗎?還是你總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辦?
2.  讀經中說到基督使萬有都和天主修和,祂在十架上流的血,造就了和平。在「善心的撒瑪黎雅人」比喻中,有什麼是需要修和的事?在現今使人困擾的世界裡、在人權的爭戰中,又有什麼需要修和的事?你如何去分擔創造、救贖、更新萬物的使命?

福音
1.      如果你在路上遇到了受害者,你會願意幫忙嗎? 你還想到有哪些人同樣會願意提供幫助? 假如比喻中的受害者是你的朋友或鄰人,你會更願意做「善心的撒瑪黎雅人」同樣的事嗎? 那麼,耶穌想要告訴我們的是什麼? 有什麼因素會使所有人都成為「近人」、互相幫助?

2. 「善心的撒瑪黎雅人」比喻代入今時今日的社會中, 你又怎樣去扶不能行走的人、為受傷的人包紮、為半死街頭的提供容身之所?


祈禱
天主,那個為受傷者洗淨傷口的人是誰? 對,就是祢。你隱藏在是謙虛的陌路人的靈魂裡。我們中有誰分享了你們的精神? 德蘭修女、還有許多的聖人,他們的心、他們整個人,隨時都預備好去歡迎祢! 主,請讓我們找到,你在我們心中的住處。讓我們鼓起勇氣,去清洗傷口、為鄰人提供溫暖的住處、付出自己的金錢和力量,去協助有需要的人。亞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