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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

救主受難紀念 (4月22日)

聖周五


依撒意亞先知書 52:13-53:12

這是第四首僕人歌詠,提出三個重點:早期基督徒重讀這舊約經文,更明白耶穌基督被釘十架的事件:祂的苦難是無辜受罪、代人受罰、讓人獲得救贖;祂的苦難,為所有人帶來益處;但義人受苦,總會得到申冤。

新約聖經學者於以下一點還有分歧:耶穌自己,是否也用這一段經文,去了解祂的使命? 福音中引用了這一段依撒意亞先知書的章節,該是後來加上的。(關於贖罪,參閱谷 10:45 14:24成聖體的禱詞:「為大眾流出來的」)

再者,有些關於受難的預言,迴響著意依撒意亞先知書53(參閱谷9:12及路 9:44),也許是真實的,亦有可能是現有的 (參閱谷10:33-34),是「過後的預言」 (vaticinia ex eventu)

我們不應該將基督的苦難,看成是一件「機械化」的事、祂只不過是「完成」一些「預定」的結果。事實並非如此;基督的受難、聖死絕對是祂在世使命的高峰所在。

祂讓自己成為好像罪人一樣,這樣做,為打破人類犯罪以後,與天主之間的洪溝。耶穌基督代表天主,站於罪人的一方。

早期的教會,見證過基督的傳教生活及祂的苦難,他們發現,在依撒意亞先知書53章,是基督受難的預言,於是就取其作神學上的鑽研。

但這些發現並不是抽象的「神學教育」(theologoumena 是將這些思想用文字表達,為將信仰傳承,讓沒有親身見證過基督苦難的信眾都能夠明白基督「有血有肉」的歷史,是天主為了我們、為我們的救恩 而作的行動。


答唱詠 聖詠 31

這首晚禱聖詠的第五節,成為了路加所載,基督在十架上最後言語的其中一句,他將瑪爾谷瑪竇的一句(聖詠22:1)轉換。「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託在你手中。」不像另一句富有神學意義,但有一點值得討論:

耶穌既是天主,祂選擇透過十字架去救贖普世;那麼,十架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因著完全信服於天主,而該接受、奉獻的。在讀經二之中,我們會更深入看到基督作為大司祭的奉獻、犧牲。


致希伯來人書 4:14-16; 5:7-9

在讀經二,我們可以看到希伯來書中第三個清晰表達的主題:基督的大司祭職。在三方面我們可以看到,他是一位怎樣的司祭:因著祂在世的經驗,祂同情我們的陘點、祂為人類祈求釋放、祂完全服從於天主。

我們在答唱詠的分享已討論過,十字架既是天主親自與罪人同在,對全人類的救贖;而且也是我們人類,因著服從於天主,而能夠奉獻給天主的祭品。

事實上,希伯來書說到的,典型地表達了基督是一位大司祭。(參閱希伯來書10:5-10中,引用了聖詠40:6-8)

天主要求人向祂奉獻的祭獻,就是完全服從於祂的旨意。但因著罪惡的後遺,人類沒有能力去奉獻這個祭獻。

舊約之中,肋未人司祭所行的祭獻,並不能夠清除罪惡;因為他們的祭獻並不是完美的,只是一個標記,提示我們,這些祭獻的不足,看聖詠四十、五十一就可見到這一點。

當天主為人類提供一個最完美的祭獻時,舊約的祭獻就要終止了。


天主竟為我們派遣了祂的獨生子去進行這個祭獻。因此,藉著耶穌基督,天主為我們完成了人類沒有能力做到的:為天主獻上一個最完美的祭獻。

那並不表示,基督代表了人類受罪,我們就可以「坐享其成」! 反而,我們必需要參與基督的自我祭獻之中,讓祂也將我們奉獻給天主;我們的靈魂、肉身都跟基督的祭獻緊密結合。如此,我們不完美的祭獻都能夠藉著基督,而變得完美。

若望所載主耶穌基督的受難始末 18:1-19:42

我們早前已討論過,每一位福音作者敘述基督受難始末的時候,都有各自的敘事角度。若望的重點放於基督的王權;那正正是在祂受侮辱的時候獲得彰顯。若望記敘的在整個受難過程中,是耶穌親自掌管所有情況。

在受難之始,祂自願上前去被捉拿。聖殿的兵士,聽到耶穌說:「我就是」,都跌倒地上。伯多祿企圖用武力去保護耶穌,耶穌卻禁止了他。

在十架上,耶穌說出祂的最後意願— 將祂的母親託付給門徒、將門徒交託於母親 (若望大概將聖母代表教會)

最後,是耶穌自己決定,祂死亡的時候已到— 祂交出了自己的靈魂。

這一段苦難始末,實行了耶穌的一句話:「我捨掉我的性命,為再取回它來:誰也不能奪去我的性命,而是我甘心情願捨掉它」(若望福音 10:17-18)

雖然,在若望所載基督受難過程,當中的神學思想,多數在耶穌的說話中表達出來,特別是祂的臨別贈言。不過,在整個受難始末的記敘中,有兩點仍可討論:第一,比拉多 (如早前的大司祭蓋法,提出耶穌一人替百姓而死,是有意義的) 他最後雖然沒有維護耶穌,沒他跟耶穌的對話,反而見證了基督的王權。而且,比拉多在耶穌的罪狀牌上寫上「猶太人的君王」。

第二,若翰洗者早已經宣示過,耶穌基督就是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現在,基督在逾越節死亡,祂就好像一隻被宰殺的逾越羔羊。

然後,當耶穌死亡的時候到了,祂說了最後一句話「完成了」— 祂的祭獻已經完成了。 (若望福音19:30—「完成了」這翻譯語氣太薄弱,應該是拉丁文Consummatum est,即「祢的旨意已經被承行了」)


第五世紀,聖濟利祿主教(St. Cyril of Alexandria) 的講道

他們捉拿了耶穌,祂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走出城外,名叫「髑髏地」,或希伯來文「哥耳哥達」。他們將祂釘在十字架上。

他們殺死了生命的創造者— 祂為了我們的罪過而死。我們實在難以明白,藉著基督的苦難、聖死,祂的犧牲在天主眼中是多麼的有力;這也是當時處死祂的人所不知道的。基督的苦難,讓死亡永遠失去效力。主的死亡,讓我們獲得永生、新的生命。

祂雖然完全無辜,卻被處死、祂將十架背在肩上— 這全是為了我們的緣故。祂將法律上處於死囚的刑罰,背在自己身上,祂被判斷,也完全是為了我們,如經上所載的:「被懸掛在樹上的人,是可咒罵的。」

我們是犯了罪的人、我們都違反了天主的誡命,因而,我們才是受咀咒的人。天主為了要將我們從罪惡中釋放,祂自己背負了咀咒。因為祂是天主,祂的苦難足以彌補一切: 祂肉身的死亡,為世界帶來了救恩。

因此,基督背起了十架;卻不該是祂的十架,而是眾人的十架— 我們的罪過、咀咒。

祂自己成為了一個「死人」,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我們— 於是,祂永遠毀滅了死亡的效力;成為了我們永生之源。祂背起了我們該受死的十架、祂受了法律的審判,讓我們可以超越法律的審判;如聖詠所載,全因祂無辜受死、背起了全人類的苦難。

基督給我們立了一個無可比擬的榜樣。我們的生命,也該將天主的愛放於首位,也要時刻預備,充滿熱忱地為真理而作戰— 這會讓我們獲得天主豐厚的祝福。事實上,耶穌基督已經警告過我們,如果誰不願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祂,不配作祂的門徒。

我認為,「背起十字架」,意思就是,為了天主的緣故,而捨棄世界。這就是我們必須作的事:雖然我們仍然每天生活,卻將所有希望,寄託於將來的祝福。耶穌沒有因祂的十架而羞恥,我們都要一樣作,因為祂早已愛了我們。

所有跟基督結合一起的人,都將自己釘在十架上了— 透過捨棄從前的俗世生命,展開一個跟隨福音教導的新生命,保祿如此說:「我已跟基督一同釘在十架上了已經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

2011年4月20日星期三

聖週四 (4月21日)

主的晚餐 
黃昏感恩祭


讀經一 出谷紀 12:1-8,11-14

耶穌基督跟門徒進行的最後晚餐,究竟是猶太人的逾越節晚餐(如對觀福音描述的)、還是發生在逾越節前廿四小時(如若望所載);這一點,歷來也備受熱烈討論。無論如何,有兩點是肯定的:耶穌跟門徒的最後晚餐,圍繞著許多逾越節的聯繫,被賦予許多關於逾越的神學思想,這在保祿書信(如今天讀經二)及對觀福音亦然。

事實上,以色列民的逾越節,確為基督徒每年慶祝的復活節禮儀,提供了原始背景,特別是最隆重的復活節守夜禮。因此,逾越節三日慶典的讀經,由出谷紀開始,實在適合不過!

讓我們探討三點:

(1)   逾越節的意義,是要(每年)紀念天主對子民施行救贖。「紀念」不但是「記得」,虔誠的猶太人在古代已經相信,當他們慶祝逾越節的當下,他/她確實跟他們的祖先連繫一起,離開在埃及當奴隸的生活﹗ 我們基督徒的逾越節三日慶典,亦有著同一概念。

(2) 羔羊被宰殺、祭獻,預示了天主的羔羊需要流血,為人贖罪。對基督徒來說,流血的祭獻不單是儀式、崇拜— 而是一個願意承行主旨的行動 (希伯來書10:5-10),是一件救恩史的事件。每一台感恩聖祭的主要意義,就是將同一個祭獻,保留到現在。

(3)   逾越節晚餐必須要趕快地吃、充滿期盼。多個世紀過去,當中趕急的感覺,漸變成對默西亞的熱切盼待— 也許,他當晚就會來到! 早期的基督徒,同樣在逾越節期待基督再回來。就算他們未等到基督第二次來臨,信友們一樣隆重盼望復活節感恩祭之中,基督的臨在。(Marana tha! 主,快來吧﹗)


聖詠 116

聖詠突顯了感恩聖祭的兩個層面:感恩的祭獻、以及信友之間的共融,共飲一杯。在傳統上,有時候會側重於某一方,其實兩者同樣重要。


讀經二 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前書 11:23-26

這段書信的內容,是新約中被保留的基督徒傳統中,其中歷史最悠久的(參閱:格林多人前書15:3-7)。保祿約在公元50年向格林多信友說,他「從主所領受的」、「傳授給你們」— 「領受、傳授」像猶太辣彼那樣,將信仰傳遞。

因此,感恩聖祭不是一個天主啟示的「幻象」,而是由人作見證、世代遺留下來的傳統;但不要忘記,基督是這一切的監管人。

這段書信並不是要仔細地形容最後晚餐,而是為當時的信友,提供了一個進行感恩祭的禮儀格式,列明主要的部份。

這裡提到的餅和酒,就是感恩祭最基本的原素。只有保祿和路加長篇的記敘,有記載過基督說要「為紀念我而舉行這事」。不過,其他福音都有這個前設,因為當時的教會已在「舉行」聖餐,以紀念耶穌基督。

保祿亦保留了一個重點,在對觀福音中也許更為突出的— 就是預示基督的第二次再來。保祿的觀點,像對觀福音一樣,感恩祭是紀念、重演往昔、同時指向將來— 紀念基督在十架上的犧牲、救贖,期望祂光榮地再來。


若望福音 13:1-15

「兄弟姊妹彼此相愛」這個主題,在濯足禮中呈現,就如耶穌基督所說:「我給你們立了榜樣,叫你們也照我給你們所做的,去做。」(13:15)。這個「榜樣」,在往後的臨別贈言章節,解釋得更為清楚。在晚餐後,祂對門徒說:「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 (13:34是拉丁禮聖週四禮儀讀經的福音前歡呼,這一句是聖週四的中心主題。)

對於耶穌為門徒洗腳,現代的聖經註釋者提供了兩個參考主題。第一,是象徵性;第二,是為了豎立模樣。

在象徵的角度看,耶穌脫下外衣,拿起一條手巾,束在腰間,象徵了祂的謙卑。的確,祂屈尊就卑,首先令自己降生成人,然後,祂願意受死,以洗淨人類的罪污;最後,祂將一切榮耀歸於天父。

這個事件,是將《基督頌》(Carmen Christi) 呈現於大家眼前的實際行動(參閱苦難主日,讀經二)。第三節表達了其意思所在:「耶穌因知道父已把一切,交在他手中,也知道自己是從天主來的,又要往天主那裡去……

耶穌的整個生命,給基督徒立了模範:「我給你們立了榜樣,叫你們也照我給你們所做的,去做若我為『主』,為『師父』的,給你們洗腳,你們也該彼此洗腳。」(第十五節)

第四世紀,(敘利亞) 迦巴拉的瑟維里安主教講道 (Severian Bishop of Gabala)

整個有形的世界、天地萬物,都在頌揚天主的美善,但沒有一件可與此相比:天主甘願降生成人,跟我們同在。祂既是神聖的,卻取了一個奴僕的形體;這非但沒有降低了祂的尊榮,反而彰顯了祂對我們的愛情。

今天,我們看見了一件偉大的事,顯現了祂無比的慈悲。那是什麼? 我們的救世主,親自洗門徒的腳。

雖然祂將自己屈尊就卑,取了奴僕的形態;當祂從晚餐廳起來,祂更為了我們,將自己放於一個特別的位置。

是祂創造天地萬物、給予世界生命;但祂卻跪在門徒跟前— 猶如主人跪在僕人面前、智慧屈服在愚者前、聖言在無知者前、智慧之源在蠻夷之前是祂滋養了世間萬物,卻委身跟門徒一起吃喝。是祂維持著世界的運行,祂卻願意吸取人世間的食物來以維持生命。

祂不單止願意跟原本應該作祂奴隸的人,分享一頓晚餐。伯多祿、瑪竇、斐理伯人性之子圍坐祂旁;而聖彌額爾、嘉俾額爾整個天朝神聖侍立在祂旁。啊﹗這是何等的美妙! 天使們為將要發生的事感覺驚駭,門徒卻享受地跟耶穌親近!

如此美妙的景況還不能使基督感覺滿足。聖經所載,祂從餐桌站起祂本以榮為衣袍,現在脫下外衣;天堂、雲彩本應披戴在祂身上,現在祂束上毛巾;人間的雨露、江河,原是祂注入活水,現在,祂卻跪下洗門徒的腳。

天地萬物的主宰為祂的門徒洗腳﹗這並沒有減卻祂的尊榮;反而顯露了祂對我們懷有無窮的愛意。雖然師傅充滿愛情,伯多祿仍然被祂的地位而感到吃驚。伯多祿,就如他早前決不遲緩地宣示信仰,現在他也明白到此事的不尋常。

其他門徒都充滿顫驚地讓師傅洗他們的腳,卻不敢說出半句疑問。伯多祿因著對主的敬畏,他說:「主,你給我洗腳嗎?你永遠不可給我洗腳!」

伯多祿堅拒耶穌為他洗腳;他的感受是正確的,但這表示了他當時還沒有完全明白「天主降生成人」的意義。他起初因著信德而拒絕,卻因聽命而順服了耶穌的行動。

這就是修道者該有的行為;我們不應該頑固地堅持自己的決定,而是要服從於上主的旨意。伯多祿的思想是人性的,但卻因著愛天主而改變初衷。

2011年4月17日星期日

聖枝主日 (4月17日)

聖枝遊行瑪竇福音 21:1-11

耶穌榮進耶路撒冷,其實是今天禮儀的次要主題,如果我們要在講道中提到這事,應該要看成為基督受苦難的序幕。可是,許多時我們都沒有將注意力放在今天的重點上。

甲年,我們選讀瑪竇福音。這段關於耶穌榮進耶路撒冷的章節,有三個特點:

首先,不像瑪爾谷或路加(反而更像若望),瑪竇明顯地引用了匝加利亞的預言 (5)。如此引用預先知的話,並指向其實現,是瑪竇福音的特色之一。有時候,引用的句子甚或有點機械化,好像第五節。瑪竇好像意味著,耶穌是騎著一匹「母驢」和「小驢駒」進入耶路撒冷 (7)

其實,以匝加利亞的寫作手法去看,他所說的「一匹驢」「一匹母驢的小驢駒」是同一樣東西,修辭上這叫做「同義平行」(synonymous parallelism) 用不同的字眼去說同一樣的事,在希伯來詩歌中,十分常見。

瑪竇引用的舊約片段,好像有點瑣碎,但意義十分深遠:這代表了基督信仰— 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在世的生活,就是為實行天主救贖世界的旨意。耶穌一言一行,都滿全了天主在舊約中,向以色列民說過的種種應許。

第二個特點,瑪竇記載耶穌榮進耶路撒冷,群眾的歡呼並不相同。瑪爾谷記載(11:10):「那要來的我們祖先達味之國,應受讚頌賀三納於至高之天! (9)

這反映了傳統如何發展過來:耶穌宣揚天主的國、早期教會宣講耶穌就是基督。兩者其實彼此相通。

耶穌宣講天國的臨近,並不是一個虛無縹緲的意念、或一個關於將來的事,與祂本人無尤…   相反,祂所宣講的天國福音,意思就是:藉著他本人的話語、工作,天主的救援已經進入世界。

在這個主日中,瑪竇福音記敘:「賀三納於至高之天!」、「奉上主之名而來的,當受讚頌!」作者加進這個段落,為告訴我們:十字架,是天主透過耶穌基督救贖世界的高峰所在。
十字架並不是一個可悲的故事,意味違反光輝的生命;反而,它是耶穌基督生於世上的重點,天主對人類愛情極至的表現。

第三個特點,是群眾如何評論耶穌榮進耶路撒冷城,他們說:「這是加里肋亞, 納匝肋的先知耶穌。」。說耶穌是「先知」,我們也許沒覺察到什麼問題;但在早期的教會,耶穌絕對不止於云云舊約先知中的其中一個。祂來到世上,也不是為建立一個新的社會制度,而是:祂是天主派遣給子民的「最後通牒」,給人宣講天主最為決定性的話語。

耶穌到訪耶路撒冷,就是要親自踏進他們信仰的中心,最後一次挑戰祂的子民。

有些現代新約學家認為,耶穌榮進耶路撒冷的事件,也許更為切合帳棚節 (參閱若望福音 7:2)。事實上,如果用歷史角度去看,的確有其道理。

不過,馬爾谷、及其他參考他的原始資料為藍本的作者,都將耶穌榮進耶路撒冷,跟祂的苦難、聖死扣上密切關係,很明顯,十字架的意義在於:天主最後會來審判世界、帶來救恩。


聖道禮

依撒意亞先知書 50:4-7

這是第二依撒意亞的第三首僕人歌詠。寫作背景是,流放中的以色列民拒絕先知給他們說的預言。人民已經感覺「厭煩」(大概因為先知常預言說,他們會獲得自由,但事實上他們已經長期為奴?)。但是,這並沒有令先知感到氣餒。

天主所傳報給先知的話,而他必定要去宣講,不管那會令他受到苦楚;他仍然堅信天主會證明他說的話是正義的。

基督的苦難,正正為著同一原因:祂只願忠信於天主、宣揚天國的福音,縱然祂的人民反對祂、祂亦堅決地信賴上主。

耶穌基督的苦難、復活,並不是單一的事件— 而是祂整個救世工程的一部份。早期教會已經將僕人歌詠指向基督的聖死,這是正確的。

答唱詠 聖詠22

選用聖詠廿二為苦難歌詠,實在適合不過這一首歌詠,大概是最早被選進「苦難神學」的舊約段落之一。

在耶穌復活以後,早期教友需要重整他們的信仰、也要確立被定罪、釘死耶穌的耶穌,就是以色列民期盼已久、為他們帶來釋放的那一位。聖詠廿二給他們提供了最初期的答案。

聖詠描述了義人受苦的慘況,驚人地預示了基督的苦難, 這不是機械化的預言,聖詠作者似是對於無辜者的受苦,有著極深刻、個人的真切感受。

而且,聖詠繼續說,義人終會得到平反 ( 12-24節,被安排為在今天的答唱詠的第四段落)

[聖詠廿二特別為馬爾谷及瑪竇的受難記載增添了色彩 (同時參閱路加福音)。無可避免,有些人會質疑,福音中的某些記載是否來自聖詠,而非史實?

同樣的疑問,也出現在某些耶穌受難的片段,例如,耶穌的長衣被拈鬮。不過,我們相信,大多數都該為屬實,因為當時的兵士對刑犯的確殘忍、侮辱。

因為這些兵士對耶穌作這些侮辱行為,令初期的信友想起舊約的章節— 而不是因為他們看過聖經,就捏造出受難的故事。]

聖保祿宗徒致斐理伯人書 2:6-11

現代的新約聖經學者多數同意這首歌詠,在保祿前的時期已被寫成,在普林尼(Pliny)對早期基督徒崇拜的記載,這首歌詠拉丁文稱為《基督頌》(Carmen Christi) 。對於歌詠的分段,也有很多爭議,但以下的版本,十分可取:

 耶穌基督,雖然具有天主的形體,
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為應當把持不捨的,
卻使自己空虛,
取了奴僕的形體,

II
生而與人相似。
形狀也一見如人,
衪貶抑自己,
聽命至死—
[保祿加上:且死在十字架上。]

III
為此,天主極其舉揚他,
賜給了他一個名字,
超越其他所有的名字,

IV
致使耶穌基督的名號
令所有受造物,一聽到耶穌的名字,無不屈膝叩拜;
[保祿前期的信友再加上:上天、地上和地下的一切]

一切唇舌,無不明認耶穌基督是主,
[有可能是保祿加上:以光榮天主聖父]


第一段落是關於耶穌基督降生成人以前的存在:祂跟天父有著同等地位。(看舊約書中關於「上主智慧」的思維)

祂自願捨棄了無限的光榮,降生為人,也像人類一樣被屈服在撒旦的權下 (「奴僕的形體」— 有些學者認為是受苦的僕人,但歌詠作者所說的,是基督與人類共有的本性)

第二段、第三句是獨特的描述:祂「聽命至死」(保祿加上「死在十字架上」以表示這是一個無辜的指控)

第三段落,轉變為救世主的尊榮—  祂被天主極其舉揚—  最後一段落,宣示祂已經戰勝天上地下的一切萬物。

《基督頌》包含了基督整個生命;祂自願的屈尊就卑:由降生成人開始、至死、然後被舉揚、獲得永遠勝利。


瑪竇所載主耶穌基督的受難始末 26:14-27:66【長式】

每一年當我們讀到福音中的耶穌受難始末,我們的讀經釋義,希望能帶出耶穌受難的各章節之整體重點。瑪竇的記載,特別強調耶穌的王權,但這個「王權」看似是矛盾的,因為它正正彰顯在侮辱之中。

耶穌的王權,在祂榮進耶路撒冷時被明顯地披露,然後在以下的章節愈見突出:耶穌跟比拉多的對話時 (27:11-26)、羅馬兵士對他的戲弄、十架上的罪狀牌(27:37)、及旁觀者對祂的嘲弄。

另一方面,耶穌所受的羞辱,並以祂在十架上的呼喊最為強調:「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27:46).

四福音所戴,耶穌十架上的說話,有最高度的真實性。在最古老的傳統中已被保留(瑪爾谷瑪竇)

之後的福音作者,以其他較溫和的文字去記敘,反而是不該的 (路加若望)。這讓往後更多偽經、異端作者的重寫更為歪曲  (《伯多祿福音》用的字眼是:「我的力量、我的力量」,表露了有些幻像(Docetic)派的基督論,他們認為基督的天主性,在耶穌受難的時候,已經離開了他的肉身。)

瑪爾谷的福音,將耶穌的呼喊以原文,亞拉美語記錄。

耶穌在十架上的呼喊,比受難始末中的任何一句文字記載,更富深度、更具錐心鑽骨之力。

在福音,於耶穌受難過程中引用舊約,作者像是要減去一點事情的侮辱性;但耶穌在十架上的呼喊卻正好相反,反而令到祂的死亡,像是一件更為羞辱的事。

保祿用較為神學的脈絡,去解釋基督的苦難:「因為衪(天主)曾使那不認識罪的(基督),替我們成了罪,好叫我們在衪內成為天主的正義。」(格後5:21)

耶穌在世的時候,祂跟卑微的罪人一起吃飯,祂就是將自己從無瑕、聖潔的左主地位,放於跟罪人一起,讓自己可以找到他們、拯救他們。在十架上,祂屈尊就卑的行動,達至終極。

當任何人成為了一個罪人,在聖經上那是說,天主向他「發怒」,即是說,被天主所遺棄;但天主不會無故捨棄任何人,那罪人一定是活該的。

耶穌在十架上的說話,讓祂的聖死有了神學上的意義。祂的死亡,不只像普通人,生理上的事件祂是基督,絕不是違反天主,反而是為了天主的旨意,而接受罪惡最可怖的後果。因為祂願意這樣作,祂釋放了罪惡、死亡— 兩者都是要用神學的角度去理解的。

這個呼喊,不單止是一句在十架上說的話— 而是十架的所有意義所在;解釋了十架的全部救贖意義。

瑪竇對耶穌受難的記載,另一個特點是他短促的時間性;包括了耶穌被捕時,其一個門徒的說話(26:52-53)、猶達斯的自殺(27:3-10)、一段很小字句、卻意味深遠的群眾討論(27:43,巴克編寫的交響樂《瑪竇所載受難曲》Matthäuspassion中,以「如果你是天主子」為主題的選段,是樂章其中最動人的部份。)

有一些部份,是作者為了增加虔敬而加上,也有些是來自傳統、意象、也有的為了護教。其餘部份,瑪竇跟瑪爾谷的原始資料十分接近。


歷史、文化背景

耶穌受難的記載,是基督徒傳統中最古老被保留的資料。保祿記敘了最早期的信仰傳統:「基督照經上記載的,為我們的罪死了,被埋葬了, 且照經上記載的,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現給刻法,以後顯現給那十二位。」(格前15:3-5) 這一個傳統,十分簡短,也欠缺細節。

保祿加上了其他的細節:「又一同顯現給五百多弟兄顯現給雅各伯,以後,顯現給眾宗徒最後,也顯現了給我(格前15:6-8)。重點在於耶穌復活後的顯現,並沒有提供關於祂受難、死亡的資料。

當第一代的基督徒開始年老、相繼去世,他們流傳一段關於耶穌基督的簡短敘述:「祂被捕、審判、被釘上十架。」但信友渴望知道更多,所以記錄就愈來愈豐富:祂被傅油、最後晚餐、被捕的圈套。

當福音作者開始整理他們工作的時候,有兩個關於耶穌受難的故事被流傳。第一個版本,是瑪爾谷及瑪竇用的資料,強調舊約被圓滿實現:聖詠廿二、聖詠六十九、依撒意亞先知書及其他舊約經文,都在耶穌經歷的事上達成了。

而另一個,路加跟若望用的版本,敘述了很多耶穌說過的話。如果我們將最後晚餐的記敘作比較,瑪爾谷、瑪竇呈現了一個較簡單的畫面,耶穌只是說了幾句話,路加增添了一些對話,而若望甚至刪略了整個聖體聖事的話程,但用了四章去記錄耶穌跟門徒說的話! 學者認為這個現象,導致日後的「虔信派」(Pietism)思想。

為什麼受難的故事這樣「循序漸進」地被搜集、記錄? 也許我們會感到奇怪,但其實基督受難的史料,是在祂光榮復活後被追溯的。事實上,為早期的地中海一帶信友,他們只要知道耶穌復活的史實,已足夠鞏固對耶穌基督的信德了。


受難、侮辱

基督受著最侮辱的死亡;只有最壞的犯人,至會落得如此下場。雖然他的受難過程,一直流露勇敢的大英雄氣慨;但畢竟,這樣羞辱的死刑,令人難以相信他真是一個好人。如果耶穌真的從天主而來,天主又怎會讓他徹底被仇敵撃倒呢?

但是,天主正正就是要將這種地中海傳統思想翻天覆地、革新天主將耶穌從死者中復活,以從未有過的尊榮放在祂身上! 天主完完全全除去了祂的恥辱。

在瑪竇福音,耶穌唯有說過一句話 (「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這是一句祈禱,回應了身邊冷嘲熱諷的人,他們以為天主棄絕了眼前這個罪人。這句話是聖詠廿二的第一句,是一位信仰天主的人,在極痛苦中的呼喊。

因著現代信友的文化思想,我們很容易忽視了讀經中的最重要一點。在我們的文化中,受苦是一件極差勁的事,任何痛楚都應該用藥物、用聰明的方法去避免;我們未必能夠明白,在地中海傳統,義人堅忍地受苦,是備受讚揚的美德。在我們的世界,科學已成為很多人的「信仰」如果說天主將死人復活、在極大的侮辱後給予尊榮好像並不切合新時代的邏輯思維、鑑證。
  
 在現世中,我們可以如何模仿耶穌基督的「服從至死」?


受難之始

今個主日是極為特別的禮儀,稱為「基督苦難主日(聖枝主日)」。如果你認為這只是一個普通的主日感恩祭,那就大錯特錯! 「基督苦難主日」有著十分深刻的意義,也正是基督信仰之中心。

感恩祭開始,我們高舉聖枝遊行;聽到福音宣讀:耶穌像君王一樣進入耶路撒冷。祂選擇坐著一隻驢駒進城,實現了匝加利亞先知所說的:「看,你的君王來到你這裡,溫和的騎著一匹驢,一匹母驢的小驢駒上。」這位君王的特徵是謙和。因此,在以色列傳統上,君王的遊行是騎著驢駒的。

 人潮瘋狂地歡呼,「全城鬨動」,他們從樹上砍下樹枝,舖在路上,還把自己的外衣,舖在路上— 基督就是他們的君王!  

感恩祭接著開始。讀經一是依撒意亞先知書,「第三首受苦僕人歌詠」,耶穌當然很熟悉這首歌。經文說到:「上主賜給了我受教的口舌,叫我會用言語,來援助疲倦的人」。祂的確依照經書照做了,並且獲得了無比的驚嘆、讚賞,因此人物看待祂如君王一切看上去還好。

然後的章節,突然變得耐人尋味:「我並沒有違抗,也沒有退避。我將我背,轉給打擊我的人」。

耶穌讓自己的身體受到打撃。祂受到侮辱、暴力時,都是「板著臉,像一塊燧石」— 就像「受苦的僕人」(並參閱路加福音 9:51-55)

耶穌的王權,是可怕的苦難、侮辱— 並不是只有名聲、威嚴。

讀經二中,聖保祿引用了一首基督徒的歌詠,帶出了同樣的對比。一方面,耶穌絕對有權利,成為一個最偉大、最尊威的大人物 (在曠野的試探中,魔鬼已經這樣引誘過祂);但是,耶穌只願意「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

祂「貶抑自己,聽命至死」— 難道這就是一位君王要做的事?

然後的段落,天主的確高高舉揚了基督— 但完全是因為祂願意空虛自己。天主沒有減免祂的苦難、沒有為祂取去苦杯。天主顯露了王權的偉大— 懷著無比的大愛、為眾人犧牲的愛。君王、王后、率權者都必須為人民謀取真正的利益,縱然那需要付上代價。

聖枝主日,就是要我們了解這個對比— 光輝、受尊榮的王權還是服務、謙下的王權? 在兩段福音中,都表達了這個思想。

瑪竇福音所記載的耶穌受難始末,就是這個用意— 他要我們明白,天主真正的王權是怎樣的。

的確— 直到最後,耶穌都完成了— 正如祂自己一直宣講的:將自己交付。現在,祂更要用生命去證明這一個道理。

讓我們的眼睛被打開,好看得見聖週的真正意義。

反省問題

讀經一

1.      如果你以天主的名義去維護公義,據讀經一看來,你會有什麼後果? 在這讀經中,除了耶穌,還有誰是說出公義說話的人? 試解釋。

2.      「他每天清晨喚醒我,喚醒我的耳朵,叫我如同學生一樣靜聽。」— 你聽到了什麼? 當你見到不公義的現象昤,你會挺身而出、縱然會遇上麻煩嗎? 你會不會讓天主透過你工作,使某些人的痛苦得到援助? 試解釋。當你為天主的公義而說話時,天主是不是跟你同在?


讀經二

1.      為什麼天主要謙虛、空虛自己? 那些美德有什麼好處? 那跟「Agape(忘卻自己、捨棄自己利益、個人意向的大愛) 又有什麼關係?

2.      你的生命是像問題一所形容的嗎? 還是,有時都充滿自私? 怎樣的生命才是「空虛自己、成為脆弱的、尋找公義的」? 這會引致受傷害嗎? 會不會為世界帶來救贖? 在「Agape」與自私自利之間,有一個中位嗎?

福音
1.      在耶穌受難的時候,有誰人留下跟祂一起、有誰捨棄了祂? 你想自己參與哪一面? 那些願意留在耶穌身邊的人,有什麼令他們忘卻了恐懼?

2.      耶穌甚至感受被最愛的人所捨棄。就算祂不能夠感受得到,你認為聖父、聖神亦在十架上跟耶穌同在嗎? 祂為了我們,承受了什麼最恐怖的人性痛苦? 這一點為你有什麼意義?

  
祈禱
主耶穌,祢是天主,卻來到我們當中,成了一個奴隸。祢不是來奪取霸權,卻選擇空虛自己。你的威能,正是:謙卑、受辱、甚至死亡… 請讓我們在祢內,重獲一夥新的心。亞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