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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3日星期日

常年期第六主日 (2月13日)

這個主日當我們邂逅聖言,我們學習到作為基督徒的責任。

德訓篇 15:16-21

在所有教會法律、舊約法律的經文中,這一段是最為清楚地表明人類的自由意志。這裡甚至比申命紀 30:15-20 還要清楚 (該段是另一可選擇的讀經),那段的教導正迴響這段章節。如果單單看這一選段,大概會被誤解作純粹的「白拉奇(齊)學說」(Pelagianism)— 這個派別不承認因著原罪而墮落的人性: 他們相信,每個人的心靈都像白紙一樣,完全有自由去選擇善與惡 (火與水),人也不需要天主的恩寵。

但是,作者的著眼點卻是要說明,不是天主令邪惡出現,而天主也沒有偏幫任何人成為神聖的人、或令人犯罪。讀經的簡要 (「天主從不吩咐人作惡。」) 是整段的點題。如果我們想要更清楚關於人類自由意志的教理,與及因著原罪而使人身處的限制,我們不止要看這一篇讀經,還要看羅馬人書 7:7-25

在申命紀的另一可選擇讀經,是著名關於「兩路選擇」的段落,在經典的文學著作中,也被提起過,成為海克力斯(Hercules)的選擇。一方面,愛天主、謹守祂的誡命,會令他們在福地生活繁榮,如果不聽命,就會帶來喪亡。

聖詠 119

聖詠119是在聖詠集中最長的一首,非常精妙地編成的離合詩,頌揚上主的法律。廿二節中,每八句都以相同的希伯來文字母開始,再依字母排列。

今天的答句以第一 (aleph)、第三 (gimel)、第五(he)希伯來字母建構成。以聖詠的內容來看,作者對法律的重視,幾乎是「守法主義」的;不過我們要留意,「梅瑟法律」( Torah ) 不單是規條,更包括了所有天主對人類的啟示。

因此,我們可以說,這首聖詠將「梅瑟法律」(Torah )是成天主對人顯示自己的一個途徑,因而十分配合這個時期的主題。



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前書 2:6-10

上日選段(格前2:1-5),保祿重申,他拒絕人間的智慧,只會宣講關於被釘在十架上的基督。現在,他好像又反駁了自己的話。其實,他不是完全否定智慧。在基督徒的神學裡,這是有道理的。當說明關於智慧這一點時,保祿用了近乎「唯識論」(Gnostic)的語言,而格林多人(錯誤地)誇獎自己的「智慧」、「成全」、「奧祕」(「新標準修訂版」中翻譯為「秘密」)、「天主的深度」,保祿甚至引用了一句吸引著格林多人的偽經經文。(第9節)

但保祿運用這些詞語,跟格林多人有著重大的分別。格林多人認為,既然他們做了基督徒,他們就獲得高超的靈性啟示,他們因而「成熟」。但保祿卻是宣講在救恩史中(第8節),關於十架的意義。那個「奧祕」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那一位,祂是光榮的天主。如果用我們現代的神學語言去說,十架就是天主末世的行動。

格林多人卻不是這樣想。為他們來說,十架是一段不光彩的歷史,最好不要掛在口邊。他們強調的是:基督已經復活。祂現在已是靈性地存在,因而可以給他們傳達奧妙莫測的靈性訊息。他們認為自己是成全的,但事實上,他們不了解十架,這顯示他們才是不成全的信徒。

還有一點要評論。保祿說,「今世有權勢的人... 將光榮的主,釘在十字架上。」 誰人是這些有權勢者? 比拉多? 黑落德? 還是魔鬼的勢力? 也許,就像保祿常常表達的,並不是「某一個別單位」將耶穌釘在十架上;那些將耶穌處死的政治人物,是邪惡勢力所用的手段。邪惡遮掩了他們的眼睛,令他們看不見他們釘死的對象,就是光榮的天主。他們,當然,只認為自己釘死了一個自命是默西亞的男人。也許保祿在挖苦格林多人,因為他們不願意認出十架上的光榮基督 (表面上看,那跟復活是相反的)。如果任何人,跟比拉多、 黑落德有著同一看法的話,他們都會是成為邪惡勢力的手段

瑪竇福音 5:17-37 (長式)

今天的讀經也有短式,從短式中我們更清楚看到長式的架構。在山中聖訓,耶穌宣告天國的新法律,更好說,是對於舊約法律的新解釋,關於進入天國的條件。

這個新解釋,用了一連串對語去演繹。這些對語以相同結構寫成;首先,它們都以「你們一向聽說過(意思是:你們聽過天主對古人說) 作開始。

每句都引用了一句法律的話,然後,耶穌再作解釋:「我卻對你們說」。

長式及短式都包括了首三句對語:「不可殺人」的誡命被擴大為不可發怒、「不可姦淫」被擴大為不可淫邪地注視異性、「不可發虛誓」更擴大為不要發任何的誓。長式也包括了更仔細的解說,及加長法律關於姦淫及離婚的內容。(後者是在福音別處都證明了的,加在這些對語中,是傳統上的承傳。) 第五章往後的內容未有加進這裡,那裡再加上了兩句對語,一句關於復仇、另一句關於愛仇人。

進入天國更高尚的條件,不單些是行為上、更包括內在動機。天主要求的服從是完全的、包括一個人的行為及內在。

有人說,山中聖訓如果只看它的文字內容,其實是「壞消息」,因為耶穌宣講的法律同此嚴厲、有誰可以遵守呢? 亦因此,我們必須看成:一個人需要天主的恩寵 (表面看就像是支持了讀經一的「白拉奇(齊)學說」);在天主的國,恩寵會分施給每個人,讓人有能力達到絕對的服從。


歷史、文化背景

瑪竇將耶穌第一次往加里肋亞講道的內容總結為:教導、醫治、宣講(4:23)。在57章,他擴充了耶穌的教導、89章記載祂的醫治、10章以後是祂的宣講。

馬竇用真福八端,重新定義「真正有榮耀」的行為,他記載耶穌宣講祂山中聖訓的主題:作為祂門徒 (或追隨者) 的義德 (6: 19-7 :27) ,必須要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 (6:1-18)

「義德」的意思是,值得表揚的待人接物態度,要做到這些,才可以跟隨耶穌、跟隨天主。瑪竇說這些人是「兄弟」。

山中聖訓— 第一部份
今天的經文,耶穌是向經師說的,因為祂重新解釋舊約法律。在一些充滿仇恨、死生的處境中,耶穌為祂的追隨者提供了真正有榮耀的方法。如果門徒跟隨祂的說話,他們會生存、得到目標。

謀殺 (2126)。耶穌禁止憤怒及侮辱別人,因為它們會引致仇殺。祂禁止叫他人「傻子」,雖然在瑪竇福音23:17,祂也用過這個字眼去形容經師和法利塞人。為耶穌來說,化解恨仇甚至比聖殿獻祭更重要﹗

姦淫及離婚 (27-32)。在當時社會,男女被嚴厲地分隔開,如果有人犯了姦淫的事,幾乎是沒可能瞞得過其他人。其實,姦淫除了因為情慾,在當時更是一個男人特意羞辱另一個男人的途徑。

申命紀(22:22-24)記載,犯姦淫的兩方都要處死,但男方常常可以逃脫,因為女方的父親、兄長會因為羞恥,而將女方殺死。如果被背叛的丈夫不懲罰妻子,他會被視為懦弱。如果他不對那姦夫採取行動,他會被質疑不是一個男子漢。耶穌說,不要再將姦淫視為羞辱人的途徑,結果將會很嚴重。

在當時,離婚是極具破壞性的,因為當時的家族都是緊緊相扣。最理想的通婚對象先是表親 (伯多祿的岳母同時也是他的姨母),離婚也就令整條村莊關係破裂。耶穌說:「不要離婚。為了家族的融和,該嘗試跨越家庭的難題。」

但是,瑪竇所記載的群眾,似乎在某些情況之下容許離婚,例如「除了姘居外」(32)。這裡所用的希臘文原文,及其希伯來文譯本,在第一世紀時引起了極大的爭論。瑪竇所記載的耶穌,跟當時Shammai學派主張的相同;在離婚的案例,唯有因妻子犯姦淫,至可以休退她。而另一學派, Hillel,則接受其他原因(例如,妻子煮壞了一頓飯)

發虛誓 (33-37)。在這裡說的是買賣。當時社會沒有消費者協會去確保食物、藥物的品質,賣家會間接指著天主去起誓。他不會直接說天主的名字,但他會「以我的頭、我的食糧、我的性命、以耶路撒冷之名」等等去發誓。但繼而便會有許多紛爭、欺詐。耶穌勸告祂的追隨者要誠實,在市場上要直接:「是就說是,非就說非」。

作為現代的信友去看這些誡命,有兩點要留意的:第一,耶穌是向祂追隨者圈子內的人要求這些操守。如果人人也這樣生活,當時講求榮辱社會就會瓦解。第二,耶穌並不是拒絕當時社會上講究「榮譽」的傳統,祂更是將誡律重新塑造,使之更人道。

現代社會講求經濟效益多於個人榮辱。在這樣的社會結構下,人際關係要怎樣重整,使之再切合現代需要、也更為人道呢?


成長
成長,總需要時間。明顯地,人類的發長、發展也用了相當的進程。我說「進程」,意思是從簡單的方法、到法律的遵行、到我們真正明白的不同階段。如果我們想到達真正成全的地步,要明白誡命內裡的真正意義。

這個「進程」,我們可以在今個主日的讀經中看得到。

在讀經一,作者用簡單的話語去表達,就像一個父親向兒子、女兒說的訓言。

「如果你願意,
就能遵守上主的誡命;
它們會拯救你。
如果你信賴天主,
你就得生存。」

這是古時的經文,回應猶太人經書中其中最前的一部:

「我已將生命與死亡,祝福與詛咒,都擺在你面前;
你要選擇生命,為叫你和你的後裔得以生存;
你應愛慕上主你的天主,聽從他的話,完全依賴他(30: 19-20)

我們作為兒女的,早應該明白了。我們會認出「生命與死亡、正義與邪惡」。天主跟我們說過,這不複雜,並不是太艱深、也不遙遠。

多年以後,耶穌來到世界。人們已經緊守之前的誡命,但耶穌卻宣講有著微妙分別的誡命、更為完滿的誡命。保祿就說:「我們在成全的人當中,也講智慧…… 那隱藏的,天主奧秘的智慧」(讀經二)

因而,耶穌取了法律經文,從它們外在的遵行,而探究到內在的根源。

從前有一個關於「不可殺人」的禁令。這法律的內在意思是,甚至不要從心底去惱恨你的兄弟(姊妹)。不要說出侮辱別人的說話。

你不可犯姦淫。誡命的底蘊是:要成為純潔的人,不要淫穢地注視其他女人。

還有,離婚。法律的底蘊是,婚姻之內要忠誠、要常懷著愛,不要分離。

最後,關於起誓,我們有許多許多可以說。不過,我們可以看現代人怎樣起誓的,例如:「因主之名」或「OMG(意思是: 我的天呀﹗O, My GOD!),或是:「天呀,我永遠不會讓你 你常常都聽到這些說話,在電影、電視、學校。對於這些說話,耶穌說:你用上主之名去說話,只是試圖遮掩自己的軟弱。我有一個更好的方法,耶穌對他們說:「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

耶穌也有跟小孩說話,但以上這些話,是說給成年人聽的。祂給我們派遣了聖神,而聖保祿告訴我們:「聖神洞察一切,就連天主的深奧,他也洞悉﹗」

在生命的進程中,讓我們跟耶穌學習。法律的底蘊寫在祂的心中。當你和我愈來愈成長,我們也該把法律的底蘊,銘刻心中。

反省問題
讀經一
1.      你願意選擇什麼:生活還是死亡? 美善還是邪惡? 你是不是常常也分辨得出這些事? 為什麼天主給我們自由選擇?

2.      上主真的「眼睛注視敬畏祂的人」嗎? 祂是不是「洞悉人的一切行為」? 如果是真的,我們應該感到害怕嗎? 抑或,天主甚至原諒和愛罪人?

讀經二
1.    形容一個你最喜歡的自然景色、或最喜歡的畫、或最享受的音樂。慢慢去回想現在,讀一次讀經二,聖保祿說「天主為愛他的人,所準備的」,你想像到將來的境界是如何的美好嗎?

2.    聖神如何洞察天主的深奧? 試討論,聖神是如何洞察你的心靈?


福音
1.    在西乃山,以色列子民還領受了法律的目的:「你們將會是聖的,因為我是聖的。」耶穌如何滿全了這個法律?  為什麼耶穌想給我們示範什麼是「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

2.    十誡說到:「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當耶穌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祂取代了十誡法律嗎? 有什麼可能我們真的不發怒? 天主會寬恕憤怒嗎?

祈禱
主耶穌,祢生命每一時刻都在向我們展示什麼是「聖潔」。祢就是法律的滿全、完成、美滿。請將祢的法律教導我們。請將我們的義德轉化為愛。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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