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則克耳最為人熟悉的就是他強調每個人對於罪過的責任。早期的以色列民很少區別得出個人跟群體的分別。他們強調一整體的團結性;即使是個人犯罪,全體要一起承受後果(例如在宣告誡命時,他們的罪由父親追究至子女、至三代、四代…)
當以色列民被流放的時候,他們被分散,也因為建立出個人責任的思想。不過,這思想在早期時候已經萌芽:「每人應為自己的罪被處死刑。」 (申命紀24:16、參閱列王紀14:6)
但以民的群體思想始終根深柢固;沒有因為流放、分散而完全被改變。
個人責任、群體的團結性,兩者之間需要平衡並存;而且要有判斷的智慧,理解在個別處境中比較重要的一面。
讀經一帶出厄則克耳另一方面的訓導:一個人隨時有自由遠離惡事,而遵行法律和正義;當然也有選擇背善而行惡的自由。每次轉念,我們都會因新的選擇而被審判、而不是我們從前做過的選擇。
這樣說也許將善惡理念過於簡化,卻正切合今天福音「兩個兒子」的比喻。
答唱詠 聖詠25
聖詠是一首個人哀嘆;作者被仇敵壓迫、同時也想起自己罪惡深重。他呼求上主拯救遠離仇敵,也希望上主不要追究從前的過犯、並引領他重回正路。
這聖詠很適合回應厄則克耳先知。兩者都是關於過去、現在的選擇。過去是罪惡的,但未來卻充滿希望、渴求正義的道路。
至於現在,我們投奔於上主的慈愛— 但厄則克耳因著重個人責任,且未提到天主的仁慈— 聖詠選段是很適合的補充。
答句:「上主,求你記起你的仁慈。」;「記起」是聖經中十分重要的意念。現代人說「記起」,純粹是回憶、想起某些往事。
但在聖經中,當天主「記起」,祂不僅回憶過去,而是讓過去的事件再次於在目前成真。因此,天主「記起」往日的仁慈、祂在現在會照樣實行祂的慈悲。
這個意念對於我們去理解聖體聖事也十分重要。「你們要照樣做,為紀念我」— 這不單只在腦海中記起基督的祭獻、天主的慈悲;而是藉著教會的行動,天主將基督的祭獻重新帶到現在。
因此,答句「上主,求你記起你的仁慈。」也非常適用於回應聖體聖事的奧蹟。
聖保祿宗徒致斐理伯人書 2:1-11
讀經的長式包括著名的基督讚歌,在禮儀傳統上,在基督苦難主日會讀到 (在該禮儀的讀經釋義中,我們已討論過)。
無論我們讀長式還是短式,今個主日講道或釋義的重點大概都應該在於道德的訓導,這也是此歌詠的重點所在。
不過,這首歌詠也值得我們細想。現代的聖經研究,對於這段落的規勸有著爭議討論— 這歌詠只為了述說耶穌基督如何作為我們榜樣嗎?
如果那樣的話,論點該轉為:你們跟其他基督徒的人際關係應該以共融、愛、謙虛、關懷、為另人設想。如果這樣做,你們必須要彰顯基督的謙下、祂甚至降生成人、死在十字架上— 這段讀經多數都這樣被理解。
不過Karl Barth,這位學者也許未算學界權威,也至少在德國享負盛名;他對這章書信有另一番見解。
分別在於一句:「而在耶穌基督之內」,應該被釋為「你們已經在基督內」。
這是因為希臘文的文法沒有一個用字能夠表達「你們已經」的「已經」;所以只寫成「而在耶穌基督之內」;作者應該已假設讀者明白意思是「已經…」。
如果我們看成「已經」,那「在基督內」也要重新被理解:保祿宣講「在基督內」有時候會說是「奧妙的」,雖然這一點Karl Barth大概會否定。
用這個「謙遜— 被舉揚」的角度去看,這不單是基督徒要學習的路徑;而更是我們已經成為基督的一部份,透過謙抑自下,基督在我們內生活、基督徒因而團結在一起。
我們很難定論一個「最正確」的解釋。不過Karl Barth的見解,至少能夠闡釋保祿所說「在基督內」的意思:這並不止於外在模仿,更是救恩的源頭所在。
瑪竇福音21:28-32
福音故事的第二部份(第32節)跟路加福音7:29-30並行;因此,這個比喻應該跟稅吏、娼妓(31節)的教導並連。
在稍後段落出現關於若翰洗者的講論,在兩部福音同樣出現。兩者的共通一定出現在瑪竇落筆之前;而瑪竇將整篇教導重整,放置於「權力問題」的講論以後(瑪竇福音21:23-27),以「若翰洗者」去連貫兩個段落(25、32節)。
因此,我們可以有三個層次的釋經:(1) 耶穌說「兩個兒子」的比喻、以及祂的評語21:28-31;(2) 口傳的記述,包括比喻及後段的評語21:28-32; (3) 福音作者的理解、編輯,再加上關於權力的訓言21:23-27 加上 28-32。釋經學者嘗試將這比喻用以上三個層次去分析。
明顯地,耶穌說這個比喻為了宣明天國的喜訊:「願意相信的稅吏和娼妓要在你們之先,進入天國。」(有些學者甚至相信,這句評語原先應該跟「浪子回頭」比喻相連)比喻是為了宣揚天主對罪人的慈悲。
至於加上洗者若翰的句子,讓比喻增添了驚喜、也好像有點突然。不過,瑪竇將這個轉變直接引伸至之後的教導;關於權力的問題、及惡園戶的比喻。
瑪竇這樣編排,使到耶穌的三個評語直接指向猶太經師對於天主救恩的回應。他們一直拒絕天主的恩寵,從古時的先信、至若翰洗者、以至耶穌基督親自來到 (也當然,這也關連到瑪竇本身的取向,他在基督復活、升天後的福傳使命)。
為瑪竇看來,這就解釋了為什麼他的教會團體放棄對以色列宣講,而集中向外邦人傳揚天主的救恩(瑪 28:16-20,特別看瑪21:43, 其中三個選段之一21:23-45)。
歷史、文化背景
一位基督徒傳教士在中東傳福音,他向一些村民說出今天福音的比喻(他只說了28至30節),然後問他們:「哪一個兒子做得比較好?」。
大部份的村民答說,毫無疑問,是那個向父親回答「我去」、卻沒有實行的兒子,他做得比較好。那個兒子的答案值得表揚,因為那是父親願意聽到的答案。雖然他最後沒有實行自己的承諾,但中東文化比較重視的,是「榮譽」這一點。
我們要知道,中東的生活是「沒有私穩可言」的。榮譽是這個文化的中心— 而榮譽當然是公眾眼光的聲譽。在比喻中,父親跟兒子的對話並不是私下說的,而是在村民的眼光之下。即使時至現代的中東人也是這個思考模式,因此他們比較贊揚那個口頭答應父親要求的兒子、反而不認同那個用說話拒絕父親的兒子,即使他以行為去表示服從。
理想和現實
所有文化都有理想和現實兩個層面;不過在古時的中東,兩者的差別特別明顯。西方人多數同意,理想是當現的,而現實則要被衡量。如果現實達不到理想,就是缺憾。
有些中東文化則寧可將現想跟現實的界線變得模糊。就如現代中東人民回應這個耶穌比喻的問題;他們古時的先祖更甚— 他們拒絕現實— 只要口頭的答案夠體面,那就足夠了。在他們的思想中,即使他們只用言語去表達,已經足夠達成「孝敬父親(及母親)」的誡命(申5:16)。
耶穌的提問
耶穌沒有問:哪一個兒子行為比較值得榮耀。他問:「兩個兒子中,誰履行了父親的意願?」(31節)。現代的中東人聽了,大概也會給予同一個回答:「第二個」,就是那個真正聽從父親教訓,最後有去葡萄園工作的兒子。他們同意服從的重要,不過體面說話卻更為值得榮耀。
解釋
耶穌向司祭長和民間長老提問這條問題(23節),他們在耶穌於聖殿教訓眾人時上前去探問他:「你憑什麼權力去教導,誰人給予你特權?」,「我們才是在聖殿講道的權威,我們卻沒有准許你宣講。」,他們挑戰耶穌的榮耀。
這「兩個兒子」的比喻是耶穌在眾人面前,反駁那些司祭長和民間長老。比喻的中心其實很明顯。當耶穌繼續解釋的時候,祂簡直故意在那些長老的「傷口上灑鹽」,因為比喻已經夠激怒他們的了。
稅吏和娼妓就如第一個兒子;他們起初拒絕天主,不過聽了若翰洗者的宣講以後,便回頭改過。
司祭長和民間長老則似第二個兒子。他們同想聽了若翰的宣講,也看見了悔改的人。但他們不願意接受若翰是天主派遣的人。他們口中宣揚天主,但那是不足夠的:不是凡向我說『主啊! 主啊!』的人,就能進入天國;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瑪7:21)
當有些宗教人士被稱為「假善人」,我們也是這個意思嗎?
天主的公義
父親分別叫兩個兒子去葡萄園工作。一個說他會去,不過事實上他沒有做。另一個答說他不去,但他最後還是去了工作。履行父親旨意的,是第二個兒子。
天主,我們的父,也邀請我們到祂的葡萄園工作— 就是為世界預備天國的來臨。我們當中有些人談論許多要做的工作:喚起社會公義、貧窮、飢餓、歧視、壓榨、武力、戰爭…
我們當中也有些人決定為這些問題出一分力:挑戰那些構成貧窮、飢餓的制度、試圖減少歧視、為和平而工作、減少暴力…
耶穌提出的挑戰,正要考驗我們去細察別人的需要,而不是困在自己的世界— 縱然我們自己可能處於平安、滿足之中— 我們更要突破自己,放眼去看見世界中正在受苦、瀕死的人。我們不能止於說話,而要以行動去力圖改變世界。
父親要求兩個兒子去葡萄園工作,他們其中一個做了父親所願意的事。
「只從事舉出原則,表明意向、譴責違反正義的孽行、先知似地控訴社會的惡習,是不夠的。除非人們更活潑地意識到個人的責任,並有效地做事。」
教宗保祿六世《八十週年》公函 (1971年)48
反省問題
讀經一
2. 上主說:「如果義人離棄正義而作惡,因而喪亡,是因為他所做的惡事而喪亡。」罪惡是否也會影響到全體的天主子民? 那麼,如果有義人作好的事呢?
讀經二
2. 讀經二的下半部份(堂區可自由決定選用與否),以「雖然他具有天主的形體」,這完全是基督徒的思想、天主教徒的信理。你真的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嗎? 你可否嘗試以自己的說話去解釋?
福音
1. 以「皈依」的意念(在讀經一、第一條問題)去討論兩個兒子的行為。那一個轉向他的父親? 在你目前的生活中,有沒有什麼需要「皈依」的事? 要建立一個好的團體,什麼是重要的? 美麗的言詞? 良好的行為? 你說話比較在行、還是行動較多?
2. 「若翰來到你們這裡,履行了正義,你們仍不相信他」為什麼那些司祭長和民間長老不願意相信若翰洗者? 要接受新的思想是困難的嗎? 為你又是否困難?
祈禱
主耶穌,願我們藉著祢、皆同祢、在祢內… 讓我們改變心意、行動。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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